4月7日,《五洲传播出版社(中心)体制改革工作方案(含清产核资工作立项方案)》获得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和批复。
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在《关于同意五洲传播出版社(五洲传播中心)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批复》中提出,同意五洲传播出版社(五洲传播中心)转为企业。要求按照中央有关政策、工作部署和要求,办理清产核资、养老保险衔接及核销事业编制、变更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等有关事项。其中,清产核资基准日为2009年9月30日,并进一步明确了清产核资范围。要求抓紧制订人员安置和劳动关系的具体调整方案,并通过出版社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,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完成。根据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,转制后出版社在职人员必须全部转换为企业身份。要求在今后的运营和发展过程中,凡涉及出版的行政许可事项,须由转制后的出版单位提出专项报告,经外宣办审核并报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后方可实施。希望对体制改革工作进行周密部署,精心组织,积极稳妥地推进出版社转制工作。
4月12日,“五洲”召开部门负责人和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全体人员会议。李向平同志传达了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《关于同意五洲传播出版社(五洲传播中心)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批复》要求和规定,并提出三点意见:第一,一定要从改革和发展大局来认识“五洲”转制工作。体制改革是为了把“五洲”做优做强,实现更大的发展,更好地服务于大外宣,所以,大家要以历史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做好转制方案实施工作。第二,一定要过细地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。转制方案实施工作涉及到职工的利益调整和身份的转换,大家要把困难估计得充分一些,要过细地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。第三,一定要转变观念,勇于创新,开拓局面。拟定转制实施方案工作是每一个同志都在创造“五洲”的历史,也是在创造自己的历史。大家要从大局和政治的高度来审视我们的工作,解放思想,与时俱进,转变观念,勇于创新。
目前,根据外宣办出版社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,“五洲”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各分组正抓紧开展改革转制实施方案拟定工作。